(六)持续开展空间科学研究,扩展人类认知领域。
1.开展空间科学研究。
优先支持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自主创新项目,研制硬X射线望远镜;重点支持日地空间环境、太阳系探测和空间天文等领域的研究,开展空间天文卫星、深空探测卫星、拉格朗日点观测卫星研究;支持空间环境利用,研制、发射新型返回式科学卫星。在空间天文和太阳物理、空间物理与空间探测、微重力科学和空间生命科学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不断扩展人类的认知领域。形成较为完备的地基与天基研究协调发展、互为支撑的空间科学研究和论证体系。推进空间科学探测数据共享。
2.建立空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初步建立空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空间环境的认识和探测能力。
3.实施空间碎片预警工程。
开展空间碎片预警、航天器防护和空间碎片减缓等工作。
(七)加强行业管理,营造有利于航天发展的良好环境。
1.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加快国家航天政策法规的制定,以指导和规范航天活动,营造依法行政的法律环境。重点推进空间活动管理条例、航天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发布,启动航天法立法工作。制定优先选用国产卫星、遥感卫星数据、火箭等航天产品的激励政策。完善现行的航天产品价格制度,制定航天科研生产管理办法和航天产品、技术进出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航天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股份制改造、非公经济参与航天科研生产配套等重大政策措施。不断加强航天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研究。
2.加强产业布局与行业监管。
充分发挥航天技术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其与区域经济的融合,完善航天产业布局。开展北京、上海、西安等航天相关科研院所及企业相对集中地区的产业基地规划和统筹建设,促进高科技引领、布局合理的航天产业集聚式发展。
加强行业监管力度,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航天科研生产规律的、健康有序的竞争机制,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以及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严格实行航天产品科研生产许可和民用航天发射许可制度。航天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航天产品质量管理,完善质量评价监督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和服务体系。
加强行业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市场管理。加强卫星频率、轨道位置等空间资源的研究、规划与协调;加强卫星应用市场规范管理,研究建立对地观测卫星数据等资源的市场营销管理机制;针对不同用途的应用卫星,研究建立适应市场环境要求的卫星运营与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竞争机制的作用,建立面向社会的航天产品科研生产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导和规范航天产品制造及零部件供应市场;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卫星通信、卫星遥感、卫星导航等领域行业学(协)会的“桥梁”作用。
加强绩效评价与考核。建立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对航天企事业单位研制水平、质量、周期、成本和管理费用以及产业能力、管理水平、创新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与问责机制。
3.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政府引导,以科研院所和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利用全社会科技资源,建立航天技术创新体系,在航天产品研制、航天高技术产业发展、航天基础科学技术研究和支撑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活动。在“十一五”期间,要以提高集成创新能力为重点,高度重视原始创新,增加技术储备,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自主创新的起点。建立创新专项基金。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以加强探索性、前瞻性和重大关键技术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为目标,统筹建设若干重点实验室。围绕制造工艺、检测技术和特殊装备研制工作发展的需要,以企业为依托,建设先进工业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或工程中心。以提高航天技术基础科研、评价保障、标准验证、信息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强计量测试、科技情报等技术基础条件建设。建立中国的宇航级标准,实现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4.推进航天科研院所和企业改革。
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改革,推动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科研院所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积极引导部分应用研究类及工程开发类科研院所向企业化转制;鼓励、支持和引导专业化重组,实现资源集中与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航天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形成国际一流的大型航天企业。
5.完善航天投融资体制机制。
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航天科研、生产、商贸领域,逐步形成航天科技自主创新的风险投资机制,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按照国家制定的税收激励等政策,鼓励航天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自主研发投入。
6.促进航天技术交流与资源共享。
积极推动航天高技术成果向社会转化,带动高技术和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积极吸纳其他领域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进入航天领域。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在国家航天政策指导下,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航天活动。积极促进各类卫星的配合与协调,实现资源共享。
(八)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航天先进文化建设。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以负责组织领导工作为主体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以学术技术带头人为主体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以职业资格在三级以上为主体的高级技能人才队伍。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到“十一五”期末,航天科技工业从业人数总体稳定,其中科技人才占职工总量比例达到40%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占科技人才总量比例达到20%以上。
重点加强科技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及其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以型号总指挥和型号总设计师培养为重点,打造航天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各重点领域都有3-5名国内知名领军人才。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建立起具有航天特色、科学规范、充满活力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类人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机制和环境,吸引、培养和稳定优秀人才。
加强航天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航天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基本形成高水平航天特色学科专业体系,持续培养和输送航天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加强高技能人才和特有专业(工种)紧缺技能人才的培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各层次人才继续教育。
2.构建航天先进文化。
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核心,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积极宣传航天模范人物和优秀团队,增强航天人才献身航天事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使航天行业成为全社会最具吸引力的行业之一。
以创新团队和学习型组织建设为重点,建立适应新时期需要的组织规范和文化风格,形成铸魂、兴业、育人的整体长效机制,构建和谐航天。
加强航天科普教育和宣传,增强社会对航天的了解与支持,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激发中华民族不断创新与探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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