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频道3月21日电(记者张钦)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日前出台规定,鼓励律师到法律服务非常薄弱的西海固地区设所执业,为当地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王正升说,宁夏50%的律师事务所集中在银川市,70%的律师在银川市执业。而宁夏中南部地区的常住居民占全区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在这些地区执业的律师却很少。受此影响,西海固等地的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比较困难,成为司法行政部门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自治区司法厅制定优惠条件,鼓励支持宁夏律师事务所、外省区律师事务所以及新执业律师到中南部市县区执业、设所。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资产需达30万元以上,个人律师事务所需达10万元以上。宁夏则将中南部地区新设合伙所的资产要求降为合伙所最低20万元,个人所最低8万元。另外,《律师法》规定,律师的执业条件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1年,宁夏则提出,申请到中南部地区执业的律师,可适当放宽实习期要求。
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赖声洪说,为增强西海固地区的法律服务能力,宁夏银川市等地的21家大律师事务所与固原市贫困地区8家力量单薄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确立对口帮扶关系,通过传帮带等方法,帮助8家律师事务所提高办案能力,开拓业务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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