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东网6月26日电 (莫非 岳夫) 广东省决定从今年开始对全省欠发达地区十四个地级市和八十三个县(市、区)的三千四百多个贫困村,以及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一千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农户七十万户,实施扶贫举措,力争让他们在三年时间内基本脱贫。
该省扶贫部门二十六日公开信息显示,广东将通过实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被帮扶的贫困人口有八成以上达到农村人均纯收入二千五百元以上,被扶持的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
农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二千五百元以上这个标准是根据广东省目前人均收入一千五百元贫困人口仅处于温饱的实际状况提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用三年时间帮扶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一千五百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达到年人均纯收入二千五百元以上,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任务,并不是达到这个标准广东就没有穷人,就不要扶贫。广东官方表示,广东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扶贫标准。扶贫是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从一九八五年至今,经济总量已连续二十三年居全国第一,主要经济指标也长期名列前茅。但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农村贫困村、贫困人口多。目前分布在全省的一千五百元以下的贫困人户仍有七十万户、三百一十六万人。
广东官方认为,广东省新时期扶贫开发实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就是要建立一种瞄准机制,瞄准扶贫对象,重点扶持农村低收入的群体,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解决扶贫对象的脱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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