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目前仍居住在茅草房的特困农户每户平均补助5000元,帮助1.5万户特困户改造茅草房。这项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已被列入今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
据统计,去年全区首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贫困村,共有6000多户贫困农户危房茅草房得到了改造,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可是,由于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全区仍有3.5万多户贫困农户居住在茅草房里,其中家庭人口3人以上的有2.6万多户。这些贫困农户主要分布在百色、河池、柳州、桂林等市的大石山、深山少数民族聚居区。由于这些地方贫困程度较深,仅靠贫困农户自身力量在短期内将难以改变居住茅草房的状况。为使特困农户住上稳固住房,让他们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自治区政府决定帮助部分农村特困户进行茅草房改造,将其列为2007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自治区及市、县共同筹措资金,按平均每户补助5000元左右的标准,帮助1.5万户特困户改造茅草房。
今年政府根据此项工程的需要,对居住在茅草房的特困农户进行改造的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为:主房为砖瓦结构或砖混结构(以砖瓦结构为主),家庭人口2人(含2人)以下的,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自治区每户补助2000元,市、县两级财政按1∶1配套。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自治区每户补助4000元,市、县两级财政按1∶1配套。此外,对于住茅草房贫困农户数较少的地方,建议由当地市自行筹资解决。
特困户茅草房改造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基本责任单位,落实任务、资金、责任、权力到县的原则;坚持贫困村贫困群众受益的原则;坚持贫困群众自愿原则。此项工程由自治区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等单位密切配合。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将明确责任,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市、县,限期完成;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引起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发动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政府的支持下依靠自身力量改造茅草房。(刘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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