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今年上半年,诸暨市分别与福建仙游、安徽怀远、贵州遵义等多个省外计生部门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议,切实加强两地之间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该协议主要规定了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计生管理上的主要职责。
户籍地主要职责有:
一是户籍地对外出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并为他们办理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是负责为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并要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定期交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三是与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现居住地的主要职责有:
一是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在规定期限内补办。
二是现居住地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结婚、生育情况通报户籍地。
三是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计划外怀孕的,现居住地应及时告知户籍地,并对对象采取补救措施,户籍地应积极支持。
同时,该协议还明确要建立健全经常性联系制度,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联系交流单,加强信息沟通,做好流动人口配合、协助工作。 (诸暨市计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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