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大部分城市将进行区、县、乡、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要不要为1.3亿流动人口分配代表名额?如何分配?已成为各地人大无法回避的紧迫问题
“广州现有流动人口390多万,约占广州市人口总数的1/3,为什么没有一人当选人大代表呢?”这是2005年12月22日,一位广州市民在羊城论坛向会议组织机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出的疑问。
据媒体报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已有逾1.3亿外来人口流入大中城市。如何保障这一群体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仅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而且决定着城市能否和谐发展。2006年,全国大部分城市将进行区、县、乡、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要不要为1.3亿流动人口分配代表名额?如何分配?已成为各地人大无法回避的紧迫问题。
流动的人口,无法流动的民意
“所谓流动人口,是指户口不在本地,但流入本地,在本地务工经商并居住一定时期的人员。”针对广州市没有外来打工者当选人大代表一事,广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力认为,首先要明确何为流动人口。虽然1983年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若干规定》中规定了流动人口的异地参选权,但是选举法也有明文规定:凡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流动人口的特点是流动性强,而要了解社情民意,为民代言,又需要具有相对稳定性,能否将意愿托付给自身都不具有稳定因素的外来打工者,选民必然会仔细掂量。”李力认为,流动人口的流动性,是影响其参选人大代表的主要原因。
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永则认为,正是基于外来打工者的流动性,他们要在一个城市生存下来,必然会更加关注这个城市的建设发展,选择他们做人大代表,更有利于其融入到城市的建设发展中,体察民情,传递民意。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农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孙津预测,再过十年,农民问题就会转变为农民工问题,也就是由外来打工者引出的流动就业群体问题。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应该而且必须要有这样一个群体的声音。
12名外来打工者义乌当选人大代表
2002年12月18日,随着打工妹朱林飞同另外11位外来打工者当选为浙江省义乌市人大代表,结束了流动人口无人当选人大代表的历史。浙江省义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成关潮回忆说,当时义乌市本地人口有68万,而流动人口已达70多万,“如此多的外来建设者,为义乌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因为一直没有自己的代言人,政府部门对他们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需求也无从知晓。”为了弥补这一欠缺,浙江省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第十二届义乌市人大常委会上,给流动人口分配12个人大代表名额。
大胆的尝试,畅通了政府与外来人员之间的沟通渠道,在推动城市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社会治安状况也得到明显改善。
70万人,仅对应12个代表名额,这样悬殊的比例,民意能得到充分反映吗?对于记者的疑问,成关潮解释说,因为现行选举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中,均未涉及流动人口中人大代表的分配比例,本届之所以确定了12个代表名额,是从义乌市各个层面、行业及领域,都要有人大代表的角度考虑的,并非按照人口比例确定的名额。成关潮说,随着公民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人大代表的选举竞争非常激烈,为确保外来打工者当选人大代表的名额,义乌市专门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划定选区,而不是将外来打工者与本地人混在一起,共同竞争代表名额。成关潮说:“2006年换届选举时,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将会继续考虑安排适当名额给外来建设者。”
虽然流动人口给人感觉不是很稳定,但是据成关潮介绍,到今年为止,12名当选人大代表的外来打工者中,仅有一人离开了义乌。成关潮说:“为了尽量减少不稳定因素,义乌市人大在确定候选人时,谨慎挑选居住时间较长、工作及生活相对稳定,并且已经融入到城市中的人作为候选人。但是,为确保各个层面都有人大代表,在人才流动较快的一线岗位,仍然会给他们留有代表席位。”
选民登记问题是关键
既然流动人口参选人大代表有法可依,为什么当选人大代表的却寥寥无几呢?成关潮深感实际工作开展的艰难,“流动人口如何分配代表名额,法律没有规定,工作只能摸索着来。”成关潮说,当务之急是完善相关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所副教授王维国则认为,首先要修改和完善选民登记程序。
我国是按户籍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大多数流动人口虽然已迁出原选区,但是基于上述原因,仍保留着在原选区的参选资格。王维国说,一旦流出地的实际选民人数不足半数,就会导致选举失败;相应地,由于流动人口未选择异地参选,只会徒增流入地的人口数量,势必会影响当地代表名额分配的公平性。
我国现行选举法原则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而许多地方的选举工作部门,往往只重视本地人的登记和参选。王维国分析认为,一方面是因为不能准确掌握外来人口的信息,另一方面,对外来人口进行选民登记,必须要到派出所进行资格确认,工作量大,工作成本也高。
另外,外来人口参选成本的增加,使不少人放弃了权利。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然而对于流动人口参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若干规定》中规定:“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对此,王维国指出,回原选区开具资格证明,往返路费和误工费等,必然导致选举成本的提出,而相关法规并未明确谁来为这笔支出埋单。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各方面都处于弱势的流动人口,绝大多数会因此放弃参选的权利。王维国认为,外来人口的参选费用可适当由国家支出。
外来人口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要让这部分人融入到其所工作和生活的城市,使他们的利益诉求得到关注和保障,让他们关心所在城市的发展,就不得不关注他们的政治权利,其中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否得以真正实现就显得重要而迫切。记者采访中获悉,北京、浙江、广州等地人大,都已将流动人口如何参选人大代表工作提上了工作日程。
(谢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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