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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政府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两会授权发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2008年3月3日)
张梅颖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张梅颖。 新华社发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十届政协的提案工作情况,请审议。
十届政协以来,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新举措。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提案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提案质量稳步提高,提案办理取得新进展,提案工作活跃有序、富有成效。
一
十届政协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任务,着眼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建言献策。五年来,共提交提案23081件,经审查立案21843件。其中,委员提案20825件,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782件,有关人民团体提案7件,界别、小组提案218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11件。这些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多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前瞻性,在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在经济方面,提案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加快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加强内地同港澳的交流与合作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受到决策机关的高度重视。其中,关于加快环渤海地区建设、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发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建议,在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有关内容已吸收到“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关于完善征地制度、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兴边富民行动、保护和科学利用水资源等建议,已体现在有关发展规划和相应工作中。在政治、法律方面,提案提出的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改革所得税制度、修订《义务教育法》、制定物权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出台宗教事务条例等建议,为制定和修改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重要参考。在文化方面,提案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以奥运为契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建议,有力推进了相关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提案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呼吁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农村饮水不安全等问题,建议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治理教育乱收费、建立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调节收入分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关爱老年人、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狠抓安全生产、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取消春运期间客运票价上浮等,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实践证明,政协提案已经成为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提案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03年,中办、国办联合转发了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有力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提案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把办理政协提案与改进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督办重点提案、审改办理复文;有的加大了对民主党派提案和重点提案的办理力度;有的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办理;有的通过座谈、调研、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与提案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截至2008年2月20日,99.13%的提案已经办复,提案反映的许多问题已经解决、许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有些提案提出的建议虽然暂时未采纳,但承办单位通过多种方式与提案者沟通协商,增进了理解和共识。
3月9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组的工作人员对委员提交的提案进行整理。当日是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截止日。 新华社记者兰红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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