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安徽小岗村茅草房
7月2日,安徽滁州市宣传部、共青团滁州市委共同组织的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活动在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凤阳县小岗村启动。来自滁州学院和全市各大中专学校的200多名志愿者们以“弘扬大包干精神,争当新时代先锋”为主题,将启程奔赴农村开展理论及政策宣讲、科技支农、支教支医、法律援助等多项社会实践。
主持人(董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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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的18名农民应该说是豁出了性命,从大集体生产中脱离了出来,但是我们再看30年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土地又趋于合作经营,三十年来,这分分合合说明了什么?今天我们就请到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研究员党国英先生,来为我们解读。
接下来我们不妨通过一个短片,先看一看今天的小岗村以及在过去30年它都经历了哪些。
小岗村的分与合:从包产到户回到新的合作社
短片:
最近,在曾经以包产到户闻名全国的安徽小岗村,村民们又自发地搞起了发展合作社,按照新的合作社模式,当年小岗村分到各家各户的土地将重新集中到集体合并开发利用。
1978年,小岗村的18个村民冒着坐牢的危险,在一份承包责任制的文书上按了鲜红的手印。协议上写着,如果村干部坐牢杀头,其他农户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到18岁。坐牢杀头的情况最终没有发生,包产到户、包干到组的措施开始实行,他们将公社的田地划给个别社员经营,社员向公社纳公粮。在此之前的小岗村是全县有名的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每年秋收后,几乎家家外出讨饭,而大包干刚一年,村民们就解决了温饱问题,小岗村这种被饥饿逼出来的改革,后来被誉为“掀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
近30年后的2006年,小岗村将村里1800亩土地重新集中起来,将其中1400亩土地以集体的名义,按每亩500元的价格租给上海一家畜禽养殖公司,建设商品猪养殖基地,村民参与分红,剩下的400亩以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方式种植葡萄。
为什么当年包产到户的土地又重新集中起来呢?小岗村的村干部解释说,当年的土地大包干虽然解决了温饱问题,却并没有给村民带来富裕的生活,当我国南方、华东地区一些乡镇纷纷大力兴办乡镇企业,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市场农业的时候,小岗村人却依旧沿袭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满足于“35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
2004年,从安徽省财政厅下派到小岗村任村支书的沈浩对记者说,想不到满身光环的小岗村发展了26年,还只有一条泥土路通往外界,自来水还没入户,村委会负债运行,当时人均年收入刚刚超过两千元,唯一的资本——名气,如“小岗”、“大包干”也被人抢注了商标,有村民曾经这样形容自己的生活,“一年超越温饱线,二十年没过富裕坎。”面对现实的困境,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小岗人又一次开始探索发展的道路。
从2006年起,小岗从全国公开引进了三十多名大学生,通过土地流转,政策扶持发展蘑菇大棚,已带动村民发展大棚二百多亩,亩收益过万元。有数据显示,2007年,小岗人均收入达到六千元,高出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约两千元。如今,站在改革三十年的新起点上,小岗村应该坚守什么,又该如何发展和突破,留待我们思考的问题还有许多。
联产承包20年,为啥没过富裕坎?
主持人:
那就请您解答一个问题,为什么当年小岗村在实行了这个包产到户之后一年就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是最后却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却一直徘徊在这个温饱的水平上,没有跨入到富裕的行列,什么原因?是不是当年那个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行过程中会出现了什么问题?
党国英(特邀观察员):
不能说是我们前30年搞承包制改革搞错了,不是这样的。这个承包制改革的确让整个中国农业有一个很大的发展,让农民脱贫致富,解决了温饱问题。那么为什么有些地方农民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没有进一步富裕,这个应该是基于几个方面的原因,特别是劳动要转移,要兴办农业以外的其他产业,如果说劳动力转移不到位,其他产业没有发展起来,仅仅靠每户农民种几亩地,那当然是不能很富裕的。
主持人:
是这个土地制度本身出了问题吗?因为你看,在当年他们是拼上了命要从这个分出来,然后现在您看从2004年开始,小岗村尝试进行把土地又合起来,然后再把它租给上海的一家畜禽养殖公司,然后得到分红,而且在2007年他们的人均年收入已经超过六千块钱,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党国英:
要想农民致富,乡镇企业要有一定的发展,小岗村的问题,过去它乡镇企业没有发展,在农业当中规模经营问题没有解决,它现在有了发展其他产业的机会,那么其实就是靠非农收入使农民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台阶,如果说是仅仅靠农业,没有非农产业的发展,那它的情况的确是不会有大的跳跃。
主持人:
有一种说法,就是说家庭联产承包制,实际上它没有打破城乡的二元体制,所以造成了今天农民的消费能力还是很低,而且农村和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您怎么看待这种评价?
党国英:
城乡二元体制的打破要取决于一系列的因素,比如说我们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可能限制了农民从农村劳动力自由转移,其实我们过去二元机制主要是这个原因。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法律缺陷
主持人:
您看,现在土地我们说要素的全流通,因为现在农村的生产力、资金、技术都可以流通了,然后现在我们再看土地作为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但是它却不能像那几个要素那样流通,如果这个现状保持下去的话,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党国英:
我们现在这个土地其实可以流转,比如农民之间可以出租。 但是我们要扩大流转,它受到一些制约因素,比如说农民的土地不能抵押。然后我们再讲非农建设用地,我们现在也有一些法律上的限制,比如说它要转到集体之外的其他人去承包这个地,或者把这个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转到农民的集体之外,国家也有一些法律的限制,这样一个状况的确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些不利的方面。
首先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经常讲资源要通过市场化,才能够要合理配置,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可能降低。在现实生活当中,因为流转方面法律上的一些缺陷,以及法律上的一些不可操作性的问题,那么我们农民的权益可能受到伤害,这样可能引起农村的群体性事件,可能不利于农村的社会稳定。
还有一个问题我觉得就是我们现在这样一个土地制度状况,我们经常讲要保持粮食安全,解决18亿亩耕地的保护问题,也会有一些不利的方面。
主持人:
之所以要把这两个问题放在一块说,我就想说,是不是因为流转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或者说农民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和支配权的问题没有解决,所以才使得小岗村为代表的农村出现今天的现状?
党国英:
我倒觉得是这样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能有一些误解,以为我们是土地流转问题没有解决好,它影响到农村的经济效率,特别是有一些人可能想会影响到我们的粮食产量。其实我自己倒觉得,如果我们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比如说通过土地流转,我们来实现农村的规模化经营,粮食产量高未必效率就高,土地流转放活,应该有一些配套措施,就是它可能使农业经济效率提高了,农民收入增加了,倒不见得是短期内粮食产量增加了,总体上讲的话,我们在这个方面做工作,我觉得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农地承包权要长期稳定,然后我们要扩大它的流转,也就是说,在流转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强化农民的决定权,或者我们叫土地的财产权,强化这个权利,它可能有利于解决我们刚才说的那些问题,它不见得就是粮食产量就很快提高了。
主持人:
农村的土地改革在过去的很多年里面,各地已经进行了很多方面的尝试,在尝试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暴露的这些问题也无疑就给我们下一步的改革也提了很多醒,无疑也指明了一些方向,接下来我们就不妨回顾一下这些年都进行了哪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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