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增速高于同期GDP
●分析表明税收征管空间巨大
●现行税制预留拓展巨大潜力
●未来几年税收收入仍将增长
今年第一季度的全国税收收入增长情况已经发布。截至3月31日,全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12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296亿元,增长25.5%。可以预期,照着如此的势头走到年底,2007年肯定又是一个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年份。
税收收入的持续高速增长,特别是持续以远高于同期GDP的速率增长,究竟是如何实现的?到底正常不正常?
对这一问题,人们曾经用经济增长、政策调整和加强征管即所谓“三因素”论来解释。甚至,在此基础上,将三因素所带来的支撑税收收入增长效应做了相应分解,即经济增长因素占50%,政策调整和加强征管因素各占25%。
随着2004年的税收收入增幅窜升至5000亿元,“三因素”论的解释显得相对粗糙了。为进一步揭示其背后的深刻原因,作为“三因素”论的替代,“多因素”论应运而生。在多因素论下,税收收入的持续高速增长被归结为经济增长、物价上涨、GDP与税收的结构差异、累进税率制度、加强税收征管和外贸进出口对GDP与税收增长的影响差异等六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然而,从中国和世界税收发展史的追溯中可以看到,发生在过去13年来的中国税收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现象,是世界上的一个特例对此难以用一般规律加以解释。
看起来,要透视这个特殊的现象,只能启用特殊视角,以特殊的思维、特殊的方法、特殊的线索,去描述、归结这一轨迹背后的特殊缘由。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两个分析报告表明,分别以法定税负和实征税负作为计算税收征收率的分母和分子,那么,中国税收的综合征收率,已经由1994年的50%上下提升至2003年的70%以上。在10年间,提升了20个百分点;具体到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其征收率,则已由1994年的57.45%提升到了2004年的85.73%。表现在税收征收率上如此迅速且高幅的提升,说明中国税务机关拥有的“征管空间”巨大。正是由于拥有巨大的“征管空间”,才使得中国税务机关在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努力具有了令人刮目相看的“魔力”——税收收入由此获得了持续高速增长的强大推动力。
注意到税收收入增长轨迹的形成同现行税制的诞生同步发生——1994年的税制改革改写了中国税收的历史,对于“征管空间”的来历,显然要深入于现行税制层面,从其孕育与诞生的特殊背景中去探求。归结起来,孕育并诞生于1993-1994年间的我国现行税制,至少打上了属于那个年代的三个方面的特殊烙印:
其一,严重的通货膨胀。为应对当时高达20%以上的通胀率,要调动包括税制设计在内的几乎所有可能的手段。故而,现行税制的设计必须融入反通胀因素。如增值税,就要采用有助于抑制企业投资冲动、口径相对较宽的生产型税基;
其二,严峻的财政拮据。为扭转当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持续下滑势头,不仅要保证原有税负不减,而且要实现略有甚至较大幅度“增收”。故而,现行税制的设计必须在税制设计中渗入增收的因子,把拿到既定规模的税收收入作为重要目标;
其三,偏低的税收征收率。为保证既定税收收入目标的实现,就要在现行税制中植入具有抵冲偏低的税收征收率效应的因素。故而,现行税制的设计必须留有余地,“宽打窄用”。以“宽打”的税制架构,确保“窄用”的税收收入规模。
诸多方面的因素相交融,现行税制的格局也就大体奠定:在当时的背景下,即便只着眼于5000亿元的税收收入目标,考虑到“抑热”、“增收”以及“征收率偏低”等方面的实情,也需事先建构一个可征收10000亿元的税制架子。换言之,中国税务机关所拥有的巨大“征管空间”,事实上是现行税制在其孕育和诞生之时所预留下的。正是现行税制所具有的巨大的拓展潜力,把中国税收推上了持续高速增长的轨道。
由此不难发现,在以往的13年中,中国税收收入走出了一条“现行税制→征管空间→加强征管→税收征收率→税收收入增长”的行动路线。认识到这一行动路线的源头在于现行税制,可以得到如下的判断:除非改变现行税制,否则,至少在未来的几年内,中国的税收收入,仍将会重复以往的故事。(高培勇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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