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丽宾
新一轮工资改革都有哪些特点
体现“调高扩中保低”收入分配改革思想
提高困难群体收入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
从2006年7月1日开始的新一轮工资改革,以“限高、稳中、托低”为原则,并不是简单地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我国工资改革下一阶段,将以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为目标,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力度。就此,记者专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丽宾。
解决收入分配矛盾
问:您认为此次工资改革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张丽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体制改革及政策等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分配秩序比较混乱,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更加突出,越来越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特别是2006年以来,在年初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分配领域改革的根本方向、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为贯彻中央部署,国家14个有关部委已经酝酿了收入分配改革的初步框架,有关部门已经并将陆续出台具体的政策,此次工资改革,就是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中首要措施之一。
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
问:此次工资改革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张丽宾:迄今为止,先期出台的工资改革政策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及其他低收入人员待遇水平;二是出台《个税自行申报办法》,所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都要到税务部门自行办理申报。这两项政策体现了“调高、扩中、保低”的收入分配改革思想,即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
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
问:这些措施旨在解决目前存在的什么问题?
张丽宾:具体来讲,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通过财政政策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一定程度上缓解收入差距导致的社会矛盾。此次工资改革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水平,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有利于缩小不同类型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差距,缓解了一部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压力;适当提高了残疾军人和“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与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同步同幅度提高待遇标准,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标准,解决了部分军地之间待遇差引发的矛盾;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适当提高补助水平,使之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总之,有针对性地提高了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二是通过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收入分配矛盾。公务员是中等收入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体系中的重要参照物,也是社会关心的腐败问题滋生的地方。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一方面逐步缩小地区间和部门间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通过适当拉开不同职务、不同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增强工资和级别的激励作用,可以鼓励公务员勤政廉政,同时有利于规范秩序,形成严明有序的工资分配秩序,为今后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整体收入分配机制奠定了基础。
三是通过实施个税申报制度,一定程度上对高收入群体进行调节。除部分行业人群高收入来源于工资外,很多高收入是来源于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而过去对工资外收入的监控力度较弱。此次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的出台,一方面可以通过税收调节一部分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同时也有利于确定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为今后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奠定基础。
建设个人收入信息体系
问:改革具体实施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张丽宾:上述政策措施在推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具有正面的积极作用,在下一步具体实施时,可能有以下几个应注意的问题:一是在“扶低”方面,在具体界定各类扶持群体时,要在坚持原则的同时,有一定的灵活性,避免一些符合原则但情况特殊的困难群体不被纳入扶持范围,要着重考虑因为企业改组改制、缺乏劳动技能和生活来源、资源枯竭城市工矿区和老工业基地的困难群体。二是需要加速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完善监管的基础条件,否则,税收监管等措施就很难落到实处。三是需要加大法律和政策执行中对违法和违反政策行为的惩治力度,如果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得不到维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项巨大的工程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着力于收入再分配环节
问:这次工资改革和以往有何不同?
张丽宾:此次工资改革的背景不同于以往,首先是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较大幅度地增长、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后进行的。这一时期收入分配领域的主要矛盾除了分配机制外,更主要的是体制和制度性的问题,此次工资改革主要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第二,与以往更加突出提高效率相比,此次工资改革的特点是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增加收入分配领域的社会和谐。第三,此次工资改革更多地着力于收入再分配环节,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加大了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如这次“扶低”提高了社会保障对象的补助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增加了保障项目,加大了中央财政补助规模,解决的力度是近几年最大的一次。(记者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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