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本周是全国第五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4月23日举行的宣传活动中,专家认为,职业病防治中企业健全防护机制是重点,但工人尤其是农民工、临时工主动维权也同样重要。
采访中记者得知,青岛某工艺品厂的两名临时工,工作两个半个月后出现皮疹、恶心、乏力等症状,医生认为是工作中接触铅引起的肝损害,应该申请职业病诊断。但病人和家属都认为他们不是正式工,也没签用工合同,即使确定患的是职业病,也不可能得到赔偿。结果自己花钱治疗了三天,均因经济原因自动出院。其他不知道职业危害而患病、患了职业病不知道如何维权的事还有很多,且大多集中在农民工和临时工群体。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只要在工作期间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而得病,其工作单位就应该承担病人的职业病诊断治疗费用,即使最后诊断否定职业病,单位也应负责诊断前的费用。”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刘玉芹说,很多工人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的内容,丧失了自己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目前我省共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企业32267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约150万人,因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有害物质导致的职业病发病人数长期高居不下,仅尘肺每年新增病例五六百人。
据了解,山东省下一步将加大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查处力度。山东省现有18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劳动者怀疑自己患上职业病应保留好证据,并到当地职业病诊断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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