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继续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首次审议城乡规划法草案、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等。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培训职工的服务期协议、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集体合同、劳务派遣、过渡条款等方面的修改情况作了汇报。
○劳动合同法草案
明确经济补偿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审议中,有些意见认为,为了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本法应明确经济补偿的标准。有些意见认为,应区分不同劳动者的情形,规定不同的经济补偿标准。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建议基本上按照十几年来的实际做法,增加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三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还规定,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
○城乡规划法草案
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对于一些地方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经济条件,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现状,城乡规划法草案规定了严厉的禁止性条款。草案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科学地划定规划区,并明确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以及在规划区内进行城乡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法。此外,草案明确提出,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优良传统。
规划不得随地方领导人变更
为严防政府某些领导人或者建设单位随意变更规划,城乡规划法草案要求城乡规划经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已经公布的城乡规划。草案规定,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特别是不能因为地方领导人的变更而变更,更不能因为个别领导人的意见而擅自修改,并明确了修改城乡规划的条件。此外,规划制定要充分听取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健全专家咨询制度。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
不得瞒报、迟报动物疫情
首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体现了对疫情预防工作的重视,尤其是强调建立疫情预警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根据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接到预警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为了及时做出对疫情的应急反应,草案进一步严格了报告制度,明确了疫情认定程序,规定了疫情通报制度,规范了疫情公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据新华社
○链接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上午开始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这一方案草案依法确定了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十届全国人大到2008年3月任期届满,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应于2008年1月底以前选出。今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据此拟订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根据方案草案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与十届相同,共2419名。香港特别行政区36名代表名额、澳门特别行政区12名代表名额,台湾省暂时选举13名代表名额、中国人民解放军265名代表名额,共326名,也与十届相同。其余255名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法律另行分配。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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