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 “双基”(基层、基础)建设。
制定交通运输“双基”建设的活动方案,细化明确任务目标和措施,并强化跟踪检查、监督落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探索建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安全责任链,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和应急工作考核力度。加快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布局规划,加强水上安全监管设施和救助基地建设,加快国家路网应急处置中心和平台建设,推进省级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加强客运站安检设施建设和提高城市公交安全监管水平。印发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6号),加强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加快建立国家和区域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中心,在重点水域建设船舶溢油应急处置基地,建立应急运力储备和征用制度,完善应急船舶、车辆登记备案制度。对危险品运输、公共客运和渡船渡口进行普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对全国大桥和公交车的营运安全进行调研,建立健全全国重要通航水域的大桥建设前的安全评估机制,规范大桥建成后的安全监管行为,查找公交车安全营运风险隐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开展安全绩效评估,鼓励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
(三)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定》,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印发《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与处理办法》,规范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定并出台《交通运输事故统计办法与报表制度》、《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绩效评估办法》、《港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轨道交通运营保障安全制度》等,修订《交通运输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的协调机制,与海洋、国土、外交等单位建立搜救应急联动机制。推进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与气象、地质、广播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极端天气、路况预警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研究制定《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推动各行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对我部安全生产职责的分工,进一步明确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制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制度。研究建立水上搜救训练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机制。
(四)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关于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09〕785号),对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摸清农村道路客运和渡船渡口的安全现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解决目前农村交通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推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工作,起草实施方案。
(五)加强安全与应急科技建设。
完成“十二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重大课题、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危险源数据库,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统计分析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研判预测工作。加强重要干线公路运行监测网络建设,建设内河水域船舶动态监控(AIS)系统,完善水上搜救应急平台,加强搜救信息化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生产重要课题研究,推进长江干线及三峡库区水下应急探测技术研究,解决沉没危险品定位打捞问题。加快推动《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重大项目实施工作,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2010年中央预算内水上安全专项投资。实施国家道路安全科技行动计划,完成项目研究、软硬件开发和标准制订工作。
主题词:交通运输 安全 应急 通知
抄送:国务院安委办,部领导,总工、安全总监、总规划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0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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