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能力是否可满足需要?
疫苗供应能力不足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目前全球超过90%的流感疫苗生产能力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
我国自行研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系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株,通过接种鸡胚、病毒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浓缩、纯化、裂解等程序制成。生产疫苗用鸡胚供应量、接种鸡胚能力、病毒增殖率、疫苗灌注和包装能力等因素均可影响疫苗生产能力。
目前,我国已有8家疫苗企业生产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按现有产能,预计到明年第一季度可生产1亿人份。对于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我国现有流感疫苗生产能力十分有限,还不能满足所有国民的接种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供应情况,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组织疫苗生产供应的能力,并加强疫苗生产相关科研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大产能,保障防控工作需要。
在综合目前全球及我国疫情的流行病学特征、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及有关国家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使用建议、以及我国疫苗生产供应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确定了我国的接种策略,即优先在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中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重点地区是指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疫情严重程度主要是根据甲型H1N1流感监测结果、聚集性病例发生起数和发病数量等因素综合判定。现阶段,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主要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和公安干警,保证社会正常运行的外交、口岸检疫、海关、边检、铁路、民航、交通、电网、殡葬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和一线医疗卫生人员,托幼机构教职工和中小学校学生及教职工,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病等慢性病患者等。经测算,全国上述重点人群总数约为3.9亿人。具体接种人群由实施省份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苗供应量及疫情监测结果等因素确定,并科学、有序地实施免疫接种。我国将根据疫情的进展和疫苗供应能力的提高,适时调整重点人群的范围。
截至10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8家疫苗生产企业的5291.7万人份甲型H1N1流感疫苗批签发,累计完成批签发3340.7万人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疫苗2600万人份。
5.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应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接种前,接种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在了解疫苗及接种注意事项后,须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证明自愿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受种者免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疫苗及接种经费由各省级财政落实,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国家明确要求不得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近期,有网民反映部分地区收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经卫生部核查,所反映各地收费接种的疫苗主要为两种情况,一种为季节性流感疫苗,其接种重点人群与甲型H1N1流感疫苗相近,另一种为进口7价小儿肺炎疫苗,用于预防5岁以下儿童发生肺炎球菌所致肺炎。两种疫苗均为自愿自费接种的Ⅱ类疫苗,各地所销售的疫苗均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没有发现向受种者多收费的现象。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流感疫苗接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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