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韩俊波的家人未受“7﹒5”事件伤害
记者:之前社会上曾有传言,被告人韩俊波的妻子在“7﹒5”事件中遇害,犯罪分子手段极其残忍,请问是否属实?
刘波:根据我们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所掌握的情况,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被告人韩俊波的妻子及3名孩子自“7﹒5”事件到现在未受到任何伤害,社会上的这种传言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纯属谣言。
记者:从刚才的案情介绍来看,韩俊波也是听信了传言后,实施了过激行为。应当说,目前社会总体形势稳定,可一些谣言的传播,却形成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请问对于造谣、传谣者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白莉:“7﹒5”事件被平息后,乌鲁木齐的社会稳定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在逐步恢复正常。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社会上时不时传出一些谣言,如:“7﹒5”事件死亡人数的问题;绑架孩子、妇女当人质的问题;500把斧头和泼洒硫酸的问题;市妇幼保健医院门口一妇女被剖腹的问题;针刺针管里有进口剧毒物质问题等等,包括有人在公共场合,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煽动性喊叫“有人扎针”的行为,造成社会瞬间恐慌。后来,这些所谓的问题经公安机关一一反复侦查证实,均属谣传和谣言。这些有意地造谣及不负责任地传谣引起了人们心理上的极大恐慌,不仅扰乱了已基本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还伤害了民族间的感情,甚至可能挑起民族对立情绪。尤其在“7﹒5”事件发生后的特殊时期,谣言和谣传还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和政府通过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媒体发布的正确信息的可信度,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
在这里,我想提醒所有的公民:造谣、传谣也要负法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造谣、传谣者依据其行为的危害程度等,要负以下法律责任:第一,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二,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三)》第291条之一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希望广大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各种谣言一定要冷静思考,理性判断,不信谣,不传谣,让谣言失去传播的市场,共同维护当前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
杀害万金刚烈士的犯罪嫌疑人何时受审
记者:近期媒体报道,杀害万金刚烈士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其什么时候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
苏彦冰:关于万金刚烈士牺牲一案的侦破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自治区公安厅和社会各界一直予以高度关注。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到9月15日,案件侦破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确定了重大犯罪嫌疑人,并于9月18日在我市山西巷龙泉街将犯罪嫌疑人麦麦提艾力﹒伊斯拉穆抓获归案。麦麦提艾力﹒伊斯拉穆,男,维吾尔族,24岁,文盲,系新疆喀什疏附县英吾斯坦乡人,暂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山西巷龙泉街89号,从事个体卖烤肉。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麦麦提艾力﹒伊斯拉穆对其杀害万金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犯罪经过。在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麦麦提艾力﹒伊斯拉穆移送检察机关提请逮捕。9月25日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麦麦提艾力﹒伊斯拉穆批准逮捕。9月30日该案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我们相信,该犯罪嫌疑人将很快被送上法庭,接受人民的审判和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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