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对3日发生在乌鲁木齐市小西门的针刺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这是由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第二批针刺案件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阿不都如苏里·阿不都克德尔、阿不都热合曼·热扎克、阿不都克尤木·阿尤甫、阿不力米提·买买提于3日10时30分许在乌鲁木齐市小西门地下通道内尾随过路行人李某(女),当他们四人与李某并排行走时,阿不都如苏里·阿不都克德尔在其他三人的配合下,持事先准备的注射器扎刺了李某颈部一下。
在群众的协助下,四人被当场抓获归案,3日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日,此案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同日四名犯罪嫌疑人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犯罪批准逮捕。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对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认为,这四名犯罪嫌疑人无视国家法律,在公共场所针刺妇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且造成严重后果,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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