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传出消息,北京合作建房目标土地——海淀区花园路25号居住用地正式入市,以于凌罡为代表的京城合作建房者已购买标书,将全力拿下此地。这也是继去年11月15日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联盟成功“拿地”后,又一个合作建房组织做出的实质性努力。
已沉寂多时的合作建房,年关前似乎又“风生水起”。那南京的合作建房目前进展如何?
“我前段时间才和于凌罡通过电话,讨论自建房操作模式等问题。不过,据我了解,于凌罡他们实际上已有两三次参与拿地了吧。”听闻记者转告的消息,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邵角似乎有些不以为然。
再谈及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邵角似乎也不乐观,“他们是委托开发商拿地的,不过,仅仅从拿地来说,他们也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因为1个多亿的地款还没有付完,只支付了两三千万元左右吧。”
业界普遍认为,合作建房难,难在三点:一是融资难,二是拿地难,三是合作者之间众口难调。而在邵角看来,最关键的难点却是另一个——“身份”。
“这是制约各地合作建房的很大问题”,他进一步阐释,“我们这个组织成立都两年多了,但合作模型还没有出来,最大的困扰就是法律主体不明确。打个比方,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有人倒买倒卖肯定是不合法的,但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他们的身份被明确为个体户,成为合法的主体。个人集资建房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们现在没有明确的身份,所以被很多人认为‘不合法’。这使得我们的号召力和公信力受到影响。”
据了解,邵角发起的南京个人合资建房组织,目前会员维持在300人左右。
“工作我们依然在开展,重点就是确立个人合作建房的法律形式。我们正与南京市住房合作协会和南京市总工会下设的职工住房协会联系,商讨相关问题。”
邵角坦承,合作建房之路阻碍重重,不过“这段时间应该是个好时机”。邵角说的“好时机”是,在刚刚闭幕的省人代会上,宿迁代表团的吴成良等11位省人大代表有个提案,称江苏的各项改革措施走在全国前面,应允许尝试“个人合作建房”运作模式,打破开发商对房地产市场的垄断。
“作为近期的发展趋势,‘合作经济’是肯定可以操作的。只是,建立相关的政策法规需要一个周期。”言语中,邵角对未来仍充满期待。 本报记者 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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