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资金等生产要素加快向林业流动。
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林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社会资金开始迅速流向林业。重庆市2009年全市林业投资达到178亿元,为过去10年总投入的2.6倍。2009年,广西林业部门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林业贷款授信额度达到1050亿元。近年来,浙江、山东省全社会投入林业的资金均达到600多亿元。福建省南平市近年来民间林业投资达到80亿元,占全社会总投资的96.4%。辽宁省本溪市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五大林业产业成为社会投资的新热点,正在逐步更替原来的钢铁、煤炭和水泥三大传统产业,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是农村基层政权得到巩固。
土地改革锻炼培养了一大批干部。在推进林改进程中,各地把林改作为基层干部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纽带,作为锻炼考验和教育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使广大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一起参与林改、投身林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亲身经历了一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不但掌握了民情,与群众加深了感情,还增强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服务意识和执政为民的意识,赢得了群众信任,得到了群众拥护。从而改善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服务水平,增强了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了基层政权。基层林业部门也理顺了管理体制,实现了职能转变,提高了服务水平,增强了执政能力。这场史无前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受到了亿万农民的热烈拥护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五是林权纠纷调处效果明显,促进了社会和谐。
长期以来,多次林权变动导致的林权纠纷,成为一些地方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因素之一。林改后,许多地方的林权纠纷得到了化解。据统计,林改过程中,累计调处林权纠纷67.6万起,调处率为85%,调处争议面积3944万亩,调处率为81%,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了不稳定因素。海南省海口市甲子镇加朝、旧州镇美本两村通过24次村民会议协商,解决两村30多年的林权纠纷,多次发生的械斗事件再也不会发生了。改革后,农民专注于山林经营,学科技、搞经营、跑市场,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大量减少,许多“贫困村”变成了富裕村,一些“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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