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人事局11月8日下发的《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第一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获悉,深圳市近2000家事业单位在今年12月31日前,要和在编人员全部签订聘用合同,取消行政级别。据了解,此次转制涉及全市事业单位近10万人。
据介绍,有统计数据显示,此次转制涉及全市各个事业单位近2000家,涉及在编人员近10万人。包括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之前(即2004年8月1日前)入编的工勤人员,还有合同签订工作开展期间经人事部门备案新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其中,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聘用合同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其他人员的聘用合同则与单位法人签订。
据记者初步了解,目前很多的事业单位都已经和受聘人签订《深圳市职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按照《指引》的要求,签订合同期限统一要求限定在5年以内(含5年)。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应不少于3年。
记者在《指引》中看到,新的《深圳市职员聘用合同》没有行政级别的一栏,将身份管理变更为岗位管理。具体聘用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管理岗位现行的局级到办事员分别对应新的三到十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现“正高”到“初级”岗位改为13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5级技术工岗位与不分等级的普通工岗位。(黄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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