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结合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经验,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这对推动建立县乡镇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要遵循“三不变”,即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属于乡镇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财政收入规模和支出范围明显“收缩”。不少乡镇存在财政供养人员较多、债务负担过重、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辽宁省建昌县财政局局长黄克宽对此深有体会:“实行乡财县管,这招确实好使!”
建昌县作为辽宁省唯一的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县,从2005年8月开始,在乡镇财政管理方面实行了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等多项改革:
——在预算编制上,县级财政部门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并提出指导意见,然后由乡镇政府根据指导意见来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照程序报批。
——在账户管理方面,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级财政部门代理,并由县级财政部门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财政账户和有关结算明细账户。
——在收付方面,乡镇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县级国库,支出以乡镇年度预算为依据,将资金直接拨入各乡镇专户。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的原则,明确规定乡镇财政的支出顺序,优先保证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并向农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会议、招待、小车、电话等费用开支,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黄克宽说,改革前全县28个乡镇中,有26个乡镇存在欠发工资现象,实行乡财县管后,乡镇教师工资实行县统筹,乡镇干部工资进专户,保证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拖欠工资这一老大难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此外,乡财县管还管住了乡镇“乱收费、乱花钱、乱进人、乱举债”的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了乡镇收入截留和浪费的“黑洞”,有效遏制了乡镇债务的恶性膨胀。
据悉,“省直管县”改革最早是在浙江实行,目前试行这项改革的省级单位已有10个左右。2002年以后,乡财县管试点在安徽、湖北、河北、河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展开,在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证基层政权运转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如何在全国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财政部强调,除财政收支规模大,并且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乡镇外,原则上都要推行乡财县管。各地可根据乡镇经济和财政情况,来确定乡财县管的实施范围,不搞“一刀切”。上级部门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手段,增强乡镇财力,保证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并适当安排县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乡村道路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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