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连续两次血铅达200微克/升以上为铅中毒

2011年09月21日17:0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卫生部 血铅水平 生长发育 吸收率 血症 儿童铅中毒 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污染源 临床治疗

中国网9月21日讯今天卫生部召开“《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1)》(中英文版)专题发布会”。为了全面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引导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更加关注妇女儿童健康,营造有利于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卫生部编写发布了2011年《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报告从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妇幼保健服务状况、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等几个方面阐述了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状况。这是卫生部首次发布关于妇幼卫生工作的年度报告。中国网现场直播。

环境问题对健康的危害,大家都在关注,尤其是对儿童健康的关注。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对于环境问题更加敏感。在这个领域,政府各部门都比较关注。有记者提问,新十年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健康指标包括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近年来,环境污染导致的儿童伤害有怎样的调查和评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副主任金曦在回答中表示,在15到20年前,我国儿童铅中毒的比例,也就是血铅水平高于100微克/升的比例,大约在40-50%。随着这一二十年来我们综合治理情况的改善,目前这个比例已经降到了5-10%。但是在一些含铅工业比较发达的城市,铅中毒依然是比较严重的问题。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的旺盛时期,对营养素的需求很大,吸收率很高。同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吸收率也高。所以,儿童是铅污染的首要受害人群。2006年,卫生部制定了有关儿童铅中毒防治的技术规范,将大于100微克/升的水平定为高铅血症,只有连续两次血铅高于199微克/升,达到200微克/升以上了才叫铅中毒。在高铅血症阶段,可采取健康教育,使儿童远离铅污染源,改善生活习惯、改善营养等措施。达到铅中毒标准,才需要进行临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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