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昨天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拟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整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使医改成果惠及全部常住人口。
医改实施方案提出,拟建立医药费用控制机制,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工程,2010年,全市1800家医保定点机构全部开通使用社保卡,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逐步增加社保卡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实时监控门诊费用等功能。
在今年北京两会期间,本报于1月27日重点报道了代表委员关注的本市医保基金结余问题:头版头条为“医保结余还之于民”;三版四版两个版则对“用好医保金:医保基金结余如何还之于民”和“花好救命钱:医保基金应该提高运营水平”进行了集中讨论。市人保局对此积极回应,称代表委员的相关建议已纳入考虑范围,因职工工资增长而新增的医保基金全部用于提高职工待遇,预计全年将减轻群众医疗负担25亿元,并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的公开力度。
医保报销限额拟从17万涨至30万
据记者了解,各种医疗保险都有一个报销上限,限额以下的部分可以按比例报销,超过限额部分只能由参保人员自付。很多参保人员反映,一些重病、大病患者的医疗花费庞大,远远超过医保支付上限,超出的自费部分已经成为一些家庭的沉重负担。为此,国务院在2009年发布的医改意见当中提出,要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最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当前,北京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上限为17万元,“一老”和城镇无业居民的医保报销上限为7万元。根据目前本市职工年平均44715元的工资和居民人均24725元的可支配收入可以算出,职工门诊报销封顶线应调整至27万元左右,居民医保上限则为14.8万元左右。而此次拟将职工医保报销上限提高到30万元,居民报销上限提高到15万元,职工报销上限比此前社会预想的还要高出3万元,可谓给参保人员带来一个极大的惊喜。
门诊报销个人支付拟降15%
因为退休人员收入低,看病多,负担重,过去北京市制定医保报销政策时重点考虑这部分人员,他们的医保待遇要比在职人员高出一些。现在,退休人员的医保政策已经比较完善,所以要将照顾的重点转移到在职职工身上。据了解,今年计划提高在职职工门诊报销的比例,个人自付部分在2008年的基础上降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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