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基本药物保障全省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2009年底前,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10年底前,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
鼓励3-5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现代物流配送业务。积极探索患者凭医院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所用药品(包含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所用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中标药品。根据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由省发改委确定全省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包含配送费)。
医疗卫生队伍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国家代偿学费
对全省92所县级医院进行标准化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在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对长期在农村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予以倾斜。从2009年起,对自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进一步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
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再补助1000元
省、市、县财政每年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所需经费予以补助。对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其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从2009年起,在县财政落实乡村医生每人每年300-500元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再给予补助。
服务项目免费为8-15岁儿童补种乙肝疫苗
定期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麻风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2009年免费为全省8-15岁儿童补种乙肝疫苗;每年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补服叶酸;分三年为35岁至64岁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防癌早期检查;实施“光明·微笑”工程,两年内为全省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进行免费康复手术。对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补助标准逐步达到所需费用的80%左右。
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由各级政府按不同比例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