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部近日印发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要求》、《新登记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检查指南》、《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含义》等技术方案,要求各地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切实提高“五率”,即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病人系统管理率、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和病人家属筛查率,到2010年以省为单位、到2015年以县为单位前“三率”超过95%,后“两率”超过85%。
《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提出了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肺结核病人发现、转诊及追踪中的职责及考核评价内容、方法、指标。
《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要求》明确了肺结核病人的系统管理是指在指定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登记的肺结核病人按照规定的时间痰检、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实行全程督导或全程管理达到规律治疗。
《新登记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检查指南》提出了对新登记的痰涂片阳性肺结核病人(包括初治和复治病人)的密切接触者(与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病人直接接触的家庭成员、同事和同学等)的检查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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