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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批复“支持深圳前海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建议”。此次,国务院共批复支持深圳前海开发开放的6方面22条政策。
其中,在金融领域,将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表示:“国家支持前海的政策取向是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下的可兑换,前海作为整个国家在现代服务业先行先试的区域,应该在这方面走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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