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第一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公示名单
为了使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组建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我会对本届创业板发审委组成情况、推荐和遴选程序、候选人的条件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组成情况
经我会研究,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的组成是:在创业板发审委35名委员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3名,沪深证券交易所2名,中国证监会以外专职委员21名,兼职委员9名。具体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的委员3名。
(二)沪深证券交易所2名。
(三)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专职委员21名,其中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选聘14名,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选聘6名,从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选聘1名。
在上述人员安排中,对照专职委员选聘标准,如果有一专业的委员候选人达不到规定的委员选聘人数,可从其他类专业的委员候选人中调剂解决。
(四)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兼职委员9名,其中从发改委选聘1名,从科技部选聘1名,由科技部推荐行业专家2名,由中国科学院推荐行业专家3名,从基金管理公司选聘2名。
二、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和遴选程序
(一)我会以外的发审委专职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发审委专职委员由我会商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推荐。为确保推荐工作质量,我会对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会计师专职委员候选人按照中注协《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名信息》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排名顺序进行推荐,剔除目前已聘任为我会第十一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和第四届并购重组委委员的会计委员所在的事务所和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事务所后顺延排名,按照候选人名额1:3的比例,由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各推荐1名候选人;
2.律师专职委员候选人按照我会法律部对2008年律师事务所从事股票首发、再融资、境外发行三项法律服务业务量综合排名顺序进行推荐,剔除目前已聘任为我会第十一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和第四届并购重组委委员的法律委员所在的事务所和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事务所后顺延排名,按照候选人名额1:3的比例,由相关律师事务所各推荐1名候选人;
3.评估师专职委员候选人按照中评协对2008年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资产评估机构的收入排名顺序进行推荐,剔除目前已聘任为我会第十一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和第四届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评估委员所在的评估机构后顺延排名,排名前3位的1家评估机构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二)我会以外的发审委兼职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1、发改委、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等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由我会商请相关部门推荐;
2、基金管理公司的候选人由我会基金监管部推荐。按照基金公司2008年规模排名前10名的顺序进行轮流推荐,剔除现在已聘任为我会主板发审委委员的委员所在机构后顺延排名,由前4位的基金公司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对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候选人遴选的具体程序
1、会外公示。将相关协会、部门推荐的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在我会网站和指定媒体进行公示;
2、会内核查。我会相关部门对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候选人的执业情况进行核查;
3、资格审定。我会相关部门将汇总整理的发审委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执业情况提交我会创业板发审委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定;
4、征求意见。将拟聘请的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初步人选分别向财政部、司法部发函征求意见;
5、批准聘任。将拟聘请的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初步人选报我会主席办公会审议决定后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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