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 发展观察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  -展望09中央政策:着力解决就业住房等难点 13部门联合治理欠薪 -以军开始对加沙发动地面进攻 已450人死亡 对国际油价影响有限 -知情人谈三元三鹿并购案:三元身不由己 东航公告航油套保亏损 -元旦千家核心商企零售额增13% 京年夜饭订完 肉价下跌压力加大 -高校评估将引入社会评价 两院院士80%海归 公务员考试下周发榜 -城市房地产税废止 外资投资房地产松动 酝酿09年超支用地计划 -1月5日起我国进入一年中最冷时期 广东遇大范围低温霜冰冻天气 -青川县城重建选址竹园镇 南京耗资超七亿再造红楼梦江宁织造府 -沪深总市值仅余12万亿 08年蒸发20万亿 09年解禁股须750亿化解 -存量房贷利率七折优惠难普及 四大银行按兵不动 北京尚未实行
首页>>保险政策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全文)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1 月 04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保监发〔2008〕122号

关于印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保监局:

为切实增强保险中介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现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能,形成保险中介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保险中介监管效率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依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类监管是指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客观既有信息,综合分析评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风险,依据评估结果将其归入特定监管类属,并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依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建立合规性和稳健性两大类十四个指标,评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合规风险、稳健风险和综合风险。合规风险分值和稳健风险分值分别为其项下各评估指标分值之和。综合风险分值为合规风险分值与稳健风险分值之和。分值越大,代表风险越高。

第五条原则上按照综合风险分值从高至低,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划分为现场检查类机构、关注性非现场检查类机构、一般非现场检查类机构。现场检查类机构、关注性非现场检查类机构的数量应分别不少于辖区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数的5%、20%。

根据监管实际,合规风险分值和稳健风险分值可以作为辅助分类依据。

第六条对一般非现场检查类机构原则上采取定期收集、分析、监测市场运行数据,关注市场反应等非现场检查方式。

第七条对关注性非现场检查类机构在实行非现场检查的同时,应加强风险监测、重点关注,可进一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进行风险提示或者监管谈话;

(二)提高报表报送频率;

(三)要求对存在风险的领域提交专项报告、报表;

(四)要求聘请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提供信息进行专项外部审计,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五)组织现场检查;

(六)其他必要的监管措施。

第八条对现场检查类机构除采取关注性非现场检查类机构的监管措施外,每年还应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第九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以分类监管为基础,积极关注市场、关注风险、关注舆情动态和举报投诉。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根据实际及时采取现场检查等有效监管措施,不受年度分类结果约束。

第十条分类所依据信息和数据应客观准确,主要来源包括以下渠道:

(一)监管部门;

(二)保险行业组织;

(三)保险公司;

(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五)外部审计机构;

(六)举报投诉;

(七)舆情动态;

(八)其他真实有效信息渠道。

第十一条派出机构原则上每年应对辖区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分类评估,并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上一年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分类监管实施情况;

(二)分类监管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三)完善分类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四)下一年度的分类监管计划。

第十二条中国保监会系统应加强横向信息沟通和监管协作,提高保险中介分类监管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派出机构对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实施分类监管的情况应及时通报中国保监会及其他相关派出机构。

第十三条依据本办法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分类的结果仅在中国保监会系统使用。

第十四条附表构成本办法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

附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评估指标。

来源: 中国网
1   2   3   4   5   下一页  



相关文章:
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分类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年A股首要任务是探底 其次是终结此轮熊市
A股是L形、V形还是W形?2009牛年理财八大猜想
15专家展望09年股市十大热点 沪指最高3000点
08最不靠谱股市名嘴盘点 金岩石看高8000点居首
高盛:09全球股市或上演亮丽反弹行情
沪四大银行:存量房贷利率大面积7折可能性很小
中信泰富公告确认荣智健等17位董事正接受调查
图片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
中国将出台多项汽车救市政策 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
四大银行开始执行存量房贷七折优惠政策 百万贷款省17万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