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国际金价大幅度回落,针对黄金交易的案例也在国内投资市场中争先涌出,继张卫星爆仓事件之后,上周时间,广州市黄金T+D业务的投资者周炳文将某大型黄金公司告上法庭,成为国内黄金T+D业务民事诉讼第一案。
该案将于9月18日开庭审理,而针对类似杠杆风险投资的争论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来:即使对于T+D这样的正规投资方式,普通老百姓是否该随意介入?本报记者辗转采访了多方人士,了解到该类投资纠纷或存在庭外协商解决的可能性;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小投资者轻易不要擅入高风险投资领域。
事件始末:120万炒成4万
据记者了解,周炳文原本是个广州的小私营业主,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家产。去年10月份,某黄金公司交易部的工作人员打通了周炳文的手机,向其推销在该企业平台上交易的黄金T+D业务,全称为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业务,是介于现货交收和期货交易之间的一个品种,其价格完全根据国际金现货的价格而变动,但具备了期货市场十倍放大收益与风险的杠杆功能。
在与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后,周炳文与该公司交易部签约并随后开户,开始炒黄金T+D。
然而,由于刚好赶上了金价下跌,在去年12月底到今年1月下旬的一个月时间里,他选择错了方向,投到账户上的120多万元资金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只剩30多万元。春节过后,想翻本的周炳文继续炒金,结果账面上的资金亏得只剩4万多元。
由于他认为自己的巨额损失是由于交易部对自己的培训不够以及在交易过程中没有依照原先约定及时提醒他止损造成的,周先生在多次与该公司高层协商未果后,一纸状纸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投资损失。
投资方:没有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
在记者采访中,周炳文的情绪是满怀愤懑的。他说自己对黄金T+D是门外汉,在与黄金公司签交易合同之后,他与负责“拉他下海”的交易人员还有内部服务约定,要求对方谨慎带领自己这个“门外汉”逐步入行,而周炳文看来,该黄金公司交易部显然没有尽到责任,必要的培训、风险提示、咨询指导服务等一概全无。
他表示,交易部未根据“每日无负债制度”执行强行平仓,使自己的资金一直在高风险下运行,加速了亏损。根本没有揭示交易的风险性,更没有对本人进行业务培训,且对我几次委托的平仓指令也不执行。
他还发现该黄金公司是上海黄金交易的综合类会员,该交易所暂时还没有允许个人直接参与黄金交易,也没有表示会员单位可以代理个人交易,他与他的律师认为,对于一个没有被明文授权的机构所做的黄金交易,存在严重的欺诈性质。
黄金公司:服务不到位不等于共担风险
该黄金公司副总经理赵昆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交易部与周先生的合同中明确写出了风险提示,要求投资人承担风险;而且按照我们公司规定,具体操作经理是不能代理投资者本人去交易的,所谓每日无负债制度,是针对我们自己资金而言的,而不牵扯到在我们平台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
记者找到了该黄金T+D的统一合同,发现该合同确实写了风险提示。为此,在赵昆等业内人士看来,投资黄金T+D属于个人投资行为,自己炒亏了钱,不应该找交易平台去承担。不过,该公司高层也表示:对于造成了新入市场投资者的巨大损失,值班经理是有服务责任的;公司愿意同周先生静下心来协商解决该问题,也不排除进行有限资金的“人道关怀”。
焦点:爆仓是如何来的
综观近日市场的“巨亏”案例,都不脱离一个操作模式,那就是或5倍放大、或10倍放大投资收益与风险,不约而同地存在“杠杆”操作模式,这在银行理财专家眼里,属于名副其实的风险投资模式。也就是说,投资者将面临这样的风险:用1元钱操作了10元钱的投资品种,当该品种的单价由10元钱升到了12元钱的时候,多赚的2元钱归投资者,也就是用1元钱获得了2元钱的投资收益,利润率高达200%。
反过,如果该10元钱跌到了9元钱,1元损失也得算投资者的,也就是说等于将1元原始投资金额全部亏完,损失率达到了100%,爆仓就是这样得来的。
理财师:证券市场走弱使然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负责理财的杨盛学副总经理说,工薪白领人员深感投资无门,走上了杠杆投资的道路,而剩下那些新入行的有产投资投资者,多数都属于案例子中周炳文这样投资经验不足、时间有限而文化层次不很高的中小散户,这些人是否应该做风险投资,实在该打一个大问号。
不是所有投资者适合杠杆投资,即使是文化层次较高的年轻白领投资者,也需要量身理财。银监局对于外汇保证金业务的叫停正体现了一种暗示:该类高风险的杠杆投资不适合在全国的普通投资者中推广。(井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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