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清仓
8月28日中午,张卫星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外面,仅有两名工作人员在陪着他。面对前来质询的客户,张卫星说自己已经连续工作3天3夜。
38岁的他显得苍老憔悴,足足老了10岁。
张卫星对客户直言不讳:我彻底崩盘了,在这场赌局中,我输了。这个周末,也就是明天(8月29日),高德黄金将进入关门审查程序,下周,你或许就见不到高德黄金这个公司了。
高德黄金在网站里如此自我介绍,“公司经北京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特别批准注册(注册号:110108009844213)是中国境内专业从事黄金业务的公司。高德黄金2006年成立,以黄金业务为核心,提供黄金投资、融资、资产管理等业务。”
“高德黄金通”是高德黄金提供给客户的一个产品。高德黄金对其定义为,客户以交易保证金的方式按本公司即时报出的高德标金价格买卖高德标准金条,延迟至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何工作日进行实物交收的鲜活黄金的“订购与回售”的交易业务。
无论公司对产品如何表述,在客户的实际交易过程中,因为高德黄金对这项交易提供1:5的杠杆,因此客户们把这项交易视作期货交易。
8月22日,珠海的刘先生接到帮其代理高德黄金产品的经纪人电话,说高德黄金面临破产,为了减少损失,最好及时清仓。刘先生起初没有同意,23日下午,经纪人又打来电话,说他得到可靠消息,国家有关部门要整顿黄金交易市场,可能会冻结高德黄金的资金,到那时候高德黄金和刘先生的钱都拿不回来了,就是拿回来也要等3年到5年。刘先生怕了,赶紧做了清仓。
刘先生说,为此,他损失了2万多。
接下来,刘先生还发现自己的帐户已经被取消。他很奇怪:怎么连帐户都取消了?那以后想再继续操作的话怎么办?是不是公司恶意诱导客户清仓?
张卫星承认,请客户清仓,是公司为了减少客户损失的一个举措。
在张卫星的办公桌上,还摆放着一张未清户客户名单,“此项业务原有几百个客户,目前只剩下十几个没有清户,估计近期会全部清户完毕。”张卫星表示。
张解释,因为国家政策风险,国际国内经济风险以及国际黄金市场上出现了近十年来最大的价格波动等这些风险近期集中出现,导致高德黄金出现重大风险。高德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各种风险情况后,所以特别提醒本公司的各位客户注意资金帐户权益风险。于是从上周四起,他要求高德黄金的经纪人通知客户及时清仓,这项工作目前仍在进行,如果客户不能及时清仓,客户账户上的钱只能随着高德黄金的破产而拿不回来。
对“高德黄金通”的风险提示,现在也被挂在高德黄金的网站上,滚动显示:高德黄金通的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业务由于具有交易资金放大的杠杆效应,客户利用这种资金杠杆效应在交易中可能获得很高收益,同时也可能在交易中产生亏损,所以“高德黄金通”业务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高收益高风险”是高德黄金通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业务的特征之一,在决定交易之前,投资者应该仔细审慎考虑投资目的、投资经验和投资风险,并确信已经完全明白并能承受交易中的风险。
多头认输
28日中午,张卫星在电脑前,点开交易系统中的好几个黄金交易操作账户,一笔笔的亏损赫然在目。8月1日之前,账面上还只是偶有亏损,盈利占主导,8月1日之后,就几乎是笔笔亏损了。
这位长期在各家媒体抛头露面,得意于准确预测黄金牛市的多头论者。第一次坦承自己在2008年8月的这场赌局中彻底输了。“我本金投了8000万,到现在我名下所有公司一共亏损了1.8个亿,其中高德损失3500万。”张卫星说。
2003年,张卫星进入黄金交易领域,2006年投资高德黄金。高德黄金以黄金业务为核心,提供黄金投资、融资、资产管理等业务。
28日,张卫星向客户解释,整个变故的发生也就是10多天的时间。8月20日,高德黄金在发给几家重要客户的纸质公函中还表示,高德公司正在面对市场风险,努力扭转当年不利局面。但两天之后,他决定放弃努力,接受崩盘现实。
“最开始,我确实想过效仿华夏现货商品交易所老总郭远峰,携款潜逃,后来我觉得全国人民都认识我,我怎么逃?而且也不应该逃,于是我决定接受这个结果。”张卫星说,“接下来,我估计会有很多的债务问题和诉讼问题,我都得面对。”
监管漏洞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机构或者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
第一,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第二,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
“高德黄金通”业务正是利用了这个监管漏洞,以压线20%的保证金比例,开展所谓黄金现货订金延迟交易,实际上无疑是坐庄黄金期货,并利用客户和自有资金投机境外黄金期货。
目前,并无证据证明张卫星的高德黄金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仓位情况,按有关监管规定,即便是黄金现货,也只有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才能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张卫星称,自己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客户,但这并不能证明高德黄金有权向客户提供自己设计的黄金衍生产品。
2007年6月18日,高德黄金在公司网站上这样解释:
“由于高德黄金通的交易标的物是我公司自有品牌的标准金条。我公司是担任标准金条的双向报价做市商角色,任何客户的交易对象是高德公司,高德公司并不为标准金条的买方和卖方提供撮合交易的履约担保。所以高德黄金通业务不符合“变相期货”的第一条规定。
公司称,以前由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整个黄金行业的交易保证金的杠杆比例也处于无序状态。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这一新法规实施后,对照最新的法律条款,我公司对“高德黄金通”业务进行了技术整改,将交易保证金的杠杆比例降低到1:5以下,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比例高于合同标的价值的20%。所以高德黄金通业务也不符合“变相期货”的第二条规定。
实际上,高德黄金却同时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设置了防御性条款,即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取消交易关系,这意味着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按合同约定将无法向高德黄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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