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就《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要求所有券商设立合规总监,同时还要求券商建立违规举报制度,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途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并充分保护举报人。证监会将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证券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公司建立合规组织架构、制定和执行合规制度、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合规,是指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规定》指出,合规总监作为公司的合规负责人,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同时应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按照《规定》,担任合规总监需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还需从事证券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有关专业考试或者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合规总监还应熟悉证券业务,通晓证券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胜任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合规总监应当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报送中国证监会及证监局的有关申请材料和报告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合规总监还应组织实施公司反洗钱和信息隔离墙制度,处理涉及公司和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合规总监每季度需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送公司季度合规报告,每年报送年报。
《规定》还要求券商设立合规部门或者指定有关部门从事合规管理工作,该部门对合规总监负责。并应保障合规总监的独立性,公司股东、董事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规定》称,证券公司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妥善处理,完善内部制度和业务流程,落实责任追究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住所地证监局报告的,依法免于追究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对于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总监已经依法履行制止和报告职责的,免除责任。
去年5月,证监会开始在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国金证券等六家券商试点建立合规管理制度,试点券商陆续设立合规总监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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