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下午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后,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对系统内受灾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当晚10点,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国务院领导关于当前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受灾情况,研究部署紧急工作措施。
会议对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提出了六项紧急措施:
一是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要全力配合当地党政部门的抗震救灾工作,并尽全力保护干部职工和家属的人身安全。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各司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相关分支机构要立即启动相关业务系统的应急预案,并高度关注震情进展情况,采取措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保证业务系统畅通。
三是全力维护支付系统、国库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对财政、民政等部门拨付(划)的救灾款项,随到随办,保证在第一时间拨至有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必须在第一时间拨付至有关单位。
四是确保现金供应,加强发行库和发行基金安全保卫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司局和分支机构要加强发行基金调拨管理,统筹调拨,保证受灾地区合理的现金供应。同时,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警惕,严守押运纪律,保证发行基金调拨工作顺利进行,并确保发行库安全。
五是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协调安排本地区抗震救灾所需的信贷资金供应和其他金融服务措施。
六是中国人民银行各司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相关分支机构要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在抗震救灾期间,总行及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遇有重大、紧急信息及时上报,确保政令畅通。
会议要求,受灾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将抗震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齐心协力,战胜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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