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消息,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已被立案稽查。目前,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正在展开调查。
此前,上证所在4月29日的日常监控中发现宏达股份“大小非”超额违规减持行为,并予以公开谴责。5月6日,宏达股份公告,公司接到股东平原实业和益多园通知,截至2008年4月29日收盘,两公司分别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6,962,312股和7,513,6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349%和1.456%。
上证所已对宏达股份上述股东做出一个月内限制卖出交易的处罚,但益多园减持后已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据本报记者了解,平原实业和益多园实际控制人相同,都是四川汉龙集团旗下公司。
证监会4月20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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