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日前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支付体系法律建设,推动《票据法》的修改和完善,尽快促成《银行卡条例》出台等,为支付体系安全、高效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制度支撑。
苏宁是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支付服务与政策协商第二次季度例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苏宁提出,目前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法律问题:一是推动《票据法》的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票据的无因性,重点解决融资性票据、电子票据、票据影像截留的法律地位;二是尽快促成《银行卡条例》的出台,对银行卡的发行、受理、清算、业务技术标准、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做出规范;三是制定专门的重要支付系统运营、管理的法律制度,对“结算最终性”、“轧差合法性”等关键法律问题进行明确定义;四是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性质的支付清算组织的准入退出条件、业务规则、风险防范、内部控制、外部监管等作出明确规范;五是对多用途储值卡、第三方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进行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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