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生命人寿获悉,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香港H股和红筹股的批复》文件,生命人寿获准委托开展外汇资金境外投资,以自有外汇资金投资香港市场的H股和红筹股。
2007年7月2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颁布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步入崭新的发展阶段。作为中国保险行业第一家获准委托投资香港市场H股和红筹股的保险公司,这是生命人寿自2月16日获准委托开展国内A股市场股票投资业务后,在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魏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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