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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环境执法:2013年全年对38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6个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1家生活垃圾填埋场、1家医废处置中心等进行了日常监管。同时,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分别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整治、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2013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督查、畜禽养殖业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大气污防治专项检查等6项专项整治工作。共组织全市环保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共检查企业844家次,对10家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关停取缔17家(条)企业(生产线)。有力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部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建立了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监管制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动态监管制度,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全市涉危化学品、涉危险废物和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台帐。
(七)饮用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设置了永久性标识牌。加强了对萍乡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源水水质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的评估工作。制定了萍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并形成管理常规化。配合市水务局做好了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划分论证审核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并完成了省环保厅对水库的现场踏勘和意见反馈工作。 (八)能力建设:2013年,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得到全面提升,全市共实现了对29个重点排污企业,49个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实时在线监控工作,建立远程监控平台,实现了重点污染源省、市联网。各级财政加大了对节能减排支持力度,2013年全市争取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共计3377.9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治理、节能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和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