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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
1.工业废水排放情况:2013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352.87万吨。外排的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4656.01吨,氨氮140.75吨,石油类31.26吨,挥发酚0.35吨,氰化物0.30吨。
2.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情况:2013年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7232.55万吨,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3877吨,氨氮2949吨。
(二)废气
2013年全市废气排放总量1934.67亿标立方米。
1.二氧化硫排放情况:2013年我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90051.34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03.2吨。
2.氮氧化物排放情况:2013年我市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26677.93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0.2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7536.75吨。
3.烟(粉)尘排放情况:2013年我市工业烟尘排放总量为43585.73吨,城镇生活烟尘排放量为136吨。
(三)固体废弃物
201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531.53万吨,其中:重点调查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59.25万吨,非重点调查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2.28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为507.3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5.45%;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量为2.0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量为22.05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0.15万吨。
三、环境管理
2013年,我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管理和执法,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严肃查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群众投诉第一责任人制度、重点投诉重点处理制度和重大投诉领导负责制度,落实专人跟踪处理投诉件,信访工作水平和信访办结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环境影响评价:2013年,审批的建设项目数为139项,其中包括报告书26项、报告表110项、登记表3项,审批项目总投资为87.2亿元,环保投资3.6亿元。完成“三同时”验收项目数为62个。对3个污染较重或选址不当的项目予以了否决,有效地服务了城市转型,遏制了新的污染源产生。
(二)总量减排:2013年全市共完成减排项目48个(含国家、省责任书项目13个),淘汰关停了11条10万吨机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4家年产1万吨以下的再生纸厂、1家颜料厂和1家炭黑厂,组织实施39家农业源减排工程。强化了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志发放,完成了所有项目的减排台账和核查核算工作,规范了总量审批程序,对37个项目进行了总量核定、批复。开展了国控重点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组织实施了国控重点源环境统计直报工作。按照要求对1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审核和换发。规范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和档案建设。
(三)污染源治理:2013年上半年全部完成了芦溪麻田、新泉、张佳坊和湘东下埠镇4个人工湿地工程的建设工作。开展了全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危险废物、辐射源的安全管理,启动了第四批20家危险废物省级重点监控企业调查工作,对危废使用和排放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对危废的进出口以及跨省转移进行了规范管理;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已覆盖到全市各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城区诊所的医废收集工作已经启动。全面掌握了全市放射源及电磁辐射的情况,建立了档案和相关制度。
(四)生态建设:2013年,命名第四批市级生态村102个,组织了5个乡镇和5个村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2个乡镇和9个村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湘东区广寒寨乡、芦溪县银河镇和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万龙山乡等3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芦溪县南坑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莲花县神泉乡竹湖村、莲花县荷塘乡白竺村、芦溪县银河镇陇田村、芦溪县上埠镇下源村、上栗县长平乡狮形村、上栗县东源乡新益村、湘东区排上镇上珠村、湘东区腊市镇竺园村、安源区青山镇源头村等9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到2013年底,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9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27个、省级生态村34个。
(五)信访工作:2013年,共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62件,其中:省、部转办68件;市本级55件;“12369”电话投诉72件;接待上访群众38批次约280余人,处理率100%,办结率达到98%以上,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