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二手烟为何难?专家称控烟法规执行不到位

2012年03月29日16:2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二手烟 不吸烟者 无烟 世界无烟日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问责制 广州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罚款;“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3月26日起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为保证非吸烟者免受二手烟侵害作出了严格的“禁烟令”。

我国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约7.4亿不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尽管我国早就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条例或规定,其中强调了被动吸烟者的权利。然而,公共场所禁烟“屡禁不绝”,至今仍有很多人为受二手烟侵害而苦恼。

3月以来全国十几家卫视联合播出拒绝二手烟公益广告,在这股荧屏冲击波的影响下,业内人士关于拒绝二手烟、如何维护自身权利的讨论越来越热闹。

为拒绝二手烟立法

多年来,我国控烟人士一直大声疾呼出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规定。早在1997年,我国就有学校、公共交通工具上禁止吸烟的规定。 2011年3月,我国卫生部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我国公共场所、室内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实现全面禁烟,目前在我国有200多个城市已经纷纷发布相应的条例,对公共场所禁烟和二手烟危害进行立法管理。

据报道,《广州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也已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规定,在机关办事大厅、中小学校、医疗机构、图书馆、金融和邮电机构营业厅、公共交通售票厅及等候室、网吧、电梯、缆车等10类场所禁止吸烟。

北京正在加快对公共场所禁烟法规的修订。参与立法调研和讨论的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解释说,正在征求意见中的控烟条例要求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不再设立室内吸烟室、吸烟区等公共区域,并对在室内公共场所违法吸烟者和场所管理者处以重罚。

此前出台的《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最令控烟人士兴奋,其中首次强调了被动吸烟者的权利,还规定室内不准设立吸烟区。这意味着,任何人在公共场合吸烟都要到户外进行。“这会给吸烟者带来不便,但对他们戒烟有好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认为,哈尔滨出台的法规对中国地方立法防治二手烟危害具有示范意义。

全面禁烟才能真正“隔离”二手烟

中国控烟机构今年的工作聚焦于拒绝二手烟,维护自身权利。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任毛群安表示,“今年的目标是告诉大家二手烟的危害,勇于站出来维护自身的健康权利。在公共场所吸烟是既害己又损人的行为。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才能减少二手烟危害。完全无烟环境是唯一有效、可以充分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危害的方法。”

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香烟会导致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崔小波曾经在一个高3米、17平方米面积大小的房间内点燃一支香烟,发现该房间的PM2.5值5分钟内升高了三倍,达到危险值标准。点燃三支香烟会使室内PM2.5值升高至和森林火灾一致。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崔小波告诉记者,室内PM2.5值一旦超过危险值,患有肺部疾病、心脏疾病的人将首先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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