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确定 包括扩大监测范围、加大重金属监测力度等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各项考核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大量的环境监测数据作为依据,同时又要为“十二五”规划做谋划。因此,做好2010年的环境监测工作,意义重大。环境保护部在新年开局就以环办2010年1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2010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充分表明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2010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对2010年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作为承上启下之年,2010年的监测工作与往年比起来更系统、更全面,也更规范。除了继续推进常规工作之外,一些重点工作也得到了更加重视。
首先,强化了政府对环境监测工作的责任。在《要点》开头就明确指出,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重要方面,是履行环境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
其次,强调要加大环境监测工作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力度。在2010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测立法、政策、制度、规划和能力建设工作的力度,出台《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配套政策、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加快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研究和编制、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以及定期公布重点流域和环保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状况,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将使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作用。
第三,突出了2010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点。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年,是“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的谋划年,这一年的环境监测工作也因此有了“承上启下”的特点。重点如下:
——一是环境监测范围的扩大。《要点》里指出,“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CO2等温室气体的监测工作。同时要加强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地表水中的高锰酸盐指数的监测,根据其浓度变化验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成效”;
——二是着重强调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要点》强调要“实时发布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三是强调了要加大重金属监测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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