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岁末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表率。”
本报今天刊发的《中国五矿邯邢局两铁矿:非法排尾祸企殃民》的报道告诉人们,个别央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不仅没有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反而成为损害“利益相关者和环境”的典型。
中国五矿邯邢局两家铁矿2008年8月28日取得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然而,这两家铁矿却早在2007年就开始向尾矿库非法排尾。图为2007年11月,北洺河铁矿的排尾管道在向尖山北尾矿库排尾。张春华摄
一中央企业下属的两家国有铁矿,在尾矿库尚未验收、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际,便非法排放尾矿浆,造成下游一民营矿山企业透水关停;随后,两家国有铁矿改道排尾,其中一家居然将尾矿排入附近的河道,河滩农田被占,环境严重污染,附近村民上访不断。
这起发生在河北省武安市的央企非法排尾祸企殃民事件,在当地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国企大矿非法排尾,民营小矿透水关停
位于冀南太行山东麓的武安市是“全国四大富铁矿基地”之一。这里既有中国五矿集团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简称五矿邯邢局)所属的国有大铁矿,也有众多民营小铁矿。
武安市矿山镇金祥联办铁矿(简称金祥铁矿)是一家民营小矿。据这家小铁矿的负责人张春华介绍,2007年10月23日,金祥铁矿突然发生大面积突水,井下人员迅速撤离,并组织人员全力排水。
但井下水量之大令人吃惊,原来排水量不足50立方米/日,如今竟高达1200立方米/日。2007年11月10日,金祥铁矿请来具有国家甲级资质的安全评论机构———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院的工作人员,在邯郸市诚信公证处现场监督和公证下,取水样调查突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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