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通报对河北定州赵村乡永丰化工厂污染环境案件、邯郸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件的处理结果。他说,永丰化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属实,目前已停产;明芳钢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且屡查屡犯,要依法予以重罚。
这位负责人说,接到群众举报后,环保总局立即将河北定州市赵村乡永丰化工厂污染环境案件和邯郸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件转河北省环保局办理。环保总局有关部门多次对有关问题进行督办,督促其查处到位。检查发现,河北定州赵村乡永丰化工厂位于定州市赵村乡新合庄村村北,于2004年建成,因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2004年7月,定州市环保局曾责令该厂停产。2007年6月,定州市环保局再次到该厂检查发现,该厂区内无生产迹象,亦未发现生产原料及产品。
这位负责人说,检查发现,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启动60万吨轧钢高速线材和75吨电炉特钢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对此,武安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但该企业未执行处罚决定。2007年1月10日,环保总局对其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通报后,武安市环保局再次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环保总局有关要求,立即停止项目建设,补办环保手续。但企业未能做到彻底停建。2007年4月12日,武安市环保局又下达了《关于责令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该公司项目建设彻底停建。2007年6月,该公司已彻底停止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上报评审中。
这位负责人说,明芳钢铁有限公司拒不执行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应当依法重罚。他同时要求,河北省环保局要将永丰化工厂的调查情况通报新合庄村村民;河北省环保局应对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监管,在未通过环保审批之前严禁企业擅自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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