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昨日表示,将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以遏制企业盲目投资行为,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完成。
据悉,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已于日前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的规定,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公司和跨省从事其他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由环保总局统一组织开展,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
《通知》称,需核查企业的范围暂定为:申请环保核查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辖的从事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利用募集资金从事重污染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核查工作完成后,由我局统一进行公示。
据悉,环保总局此前已经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申请上市或再融资进行了环保核查,并进行了公示。(章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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