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4月26日电(记者 吕庆福)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办获悉,5月1日起高污染外地籍汽车将禁止进入成都市内。
据了解,成都市将对未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领有外省(市)自治区、外市(州)牌证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悬挂部队、武警牌照车辆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属限制范围)。5月1日起,将按车辆登记时间开始分类检查发放环保标志,6月1日起每日8时至19时,未申领环保标志或环保标志超过有效期限的外地籍车辆不得在成都市二环路(不含二环)以内道路行驶。对悬挂外省(市)自治区、外市(州)牌照汽车按照在蓉逗留时间分类管理,其中7天以上和长期驻蓉外地籍车辆核发环保标志,在蓉逗留7天以内的外地籍车辆发放临时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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