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已经颁布并将于2007年3月1日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为基础,信息产业部等七部门正联手制订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全力控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
在今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会议上,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说,目前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组正加紧制订相关标准,部分标准将在年中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制订已经启动。
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七部门要求,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实施前的过渡期,电子信息企业要加快进行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减量工作,要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中,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对环境的污染。
据悉,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是我国首部电子信息产业绿色法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或者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超过国家或行业标准,对环境、资源以及人类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造成破坏、损害、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
截至2005年底,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规模已达4287亿美元,居世界第二。出口超过2600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35.2%,约占全球电子信息产品贸易总额的25%。主要产品如程控交换机、手机、微机、显示器、彩电、激光视盘机等产量都已超过全球总量的三分之一。控制污染、节约资源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当务之急。(冯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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