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华环保联合会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及民政部等部门将对中国环保NGO组织(即非政府组织,我国习惯叫法是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将对环保NGO的定义做出明确界定。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各个领域里开展各种公益活动的NGO组织总数大概有300万家,但是在政府有关部门获得合法登记注册的,包括工商注册在内不过30多万家,也就是说只有十分之一的机构获得了合法的认可,其他没有得到法律认可。
有业内专家指出,正因为没有合法的注册,环保NGO组织在组织开展活动的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问题甚至给社会安定造成了严重影响。依法规范环保NGO组织已迫在眉睫。
据负责此项调查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查就是为依法规范环保NGO组织打基础。调查对环保NGO组织进行了明确界定,即必须符合三个原则,一是以环境保护为主旨;二是提供公益性或互益性社会服务,三是非赢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或通联型行动网络。这也就意味着背离了此三个原则的所谓环保NGO组织将有可能不再视为环保NGO组织。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此次调查由国家环保总局、民政部、中联部、中华环保联合会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国环保NGO现状调研与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另外,此次调查得到了民政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的大力支持。
据悉,环保NGO组织现状调查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郄建荣)
中新网 200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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