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电信反垄断调查被指系利益集团间争夺

2011年11月22日09:0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反垄断法 联通 反垄断执法机构 反垄断诉讼 反竞争行为 中国电信 垄断状态 垄断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下称“《反垄断法》”)这把利刃悬了3年,尚没有一家央企敢“挺身试刀”。然而今年11月,“倒霉蛋”终于出现了。

国家发改委11月9日证实,正在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垄断事实成立,按《反垄断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面临数亿,甚至数十亿元的罚款。另据业内人士推算,此次反垄断将可能使上网价格在未来5年里大降四成。

央企首度遭遇反垄断调查,不管是“业界的福音”,还是部门利益争夺的“闹剧”,对于《反垄断法》自身而言,其意义都非常重大。

央企有反垄断“豁免权”吗?

三个部门反垄断: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工商总局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该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可能开出巨额罚单。

如果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真的被罚款,那将是《反垄断法》施行3年多来针对央企的首张罚单。

其实早在今年1月4日,针对价格垄断,国家发改委就曾开出罚单: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因组织经营者达成白板纸价格垄断协议,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被调查消息曝光几天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再次开出巨额罚单,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报道称此案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有人质疑,《反垄断法》2008年颁行,2011年才开罚单,是不是存在不作为?

《反垄断法》从1994年全国人大立法机构开始起草,经过13年,在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预留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反垄断调查一般要经过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等步骤。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目前我国负责反垄断调查的部门有三个。按照分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分别负责价格垄断、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反垄断审查。

《反垄断法》起草人之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向《中国经济周刊》指出,《反垄断法》实施3年多以来,一直在发挥作用。参照这个法律,商务部就经营者集中并购等问题,已经审理了300多起案子。在2009年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中,出台未满一年的《反垄断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不过,《反垄断法》实施3年多,虽审理了几百个案例,但一直未能触及央企。央企在诸多经济领域的垄断状态,让《反垄断法》在实施过程中一直面临诸多挑战。

很久以来,业内一直都在热议:《反垄断法》针对我国国内大型垄断企业是不是可以豁免(即国有大垄断企业是不是可以不执行《反垄断法》)。外界也据此认为,央企因其特殊的身份享受着特权,反垄断调查的大刀根本不会砍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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