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三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官方再次督促中央国有企业,增强法制理念,依法经营、管理,立足长远发展,打造百年老店。
周二,中国国资委在此间召开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提醒说,市场竞争无情,必须遵从法律。盲目蛮干,不仅难以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胜,而且很有可能被淘汰出局。
中央企业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国际投资和跨国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大量的法律事务,涉及复杂的国际规则。稍有不慎,就可能卷入涉外法律纠纷,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甚至引发企业危机。他介绍说,中央企业近年来涉及的境外反垄断、反倾销、知识产权、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案件,已经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
这位官员提醒中央企业,当前世界经济正进入新一轮调整期,失衡加剧,增速放缓,美国次贷危机影响蔓延,美元持续贬值,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在逐步增加。西方国家出于政治经济考虑,很可能更加频繁地滥用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打压国内企业,中央企业涉外诉讼因此也会进一步增多。
黄淑和认为,企业管理成在“规制”,败在“人治”。目前,中央企业大多处在投资高峰期和体制调整期,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层级愈加复杂,企业管理难度和经营风险越来越大。
今天的会议上,官方希望到二0一0年,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届时,因违法经营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
官方还鼓励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标准的制订,及时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上升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主动取得标准制定的话语权。防止知识产权流失,积极应对法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据悉,二00五年到二00七年,中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处理的法律纠纷案件达到六万四千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七百多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