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务公开向纵深发展 沪80%国有企事业领导将公开收入
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记者日前从市总工会获悉,本市今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将针对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以及转改制企业的不同情况,在领导收入公开、涉及职工切实利益制度公开、改制工作规范民主程序上寻求突破。
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实施率达到80%以上
今年,贯彻新修订的《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要在年内率先建立职工董、监事制度,保证董事会中至少有一名职工董事,监事会中职工监事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而本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实施率至今年底要力争达到80%以上。据了解,企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领导干部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与职工收入增长挂钩的考核制度,通过推进领导干部收入公开,促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健全,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长正常浮动,并逐步量化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非公企业:所有企业要进行“六公开”
据悉,按照非公有制企业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所有企业都要公开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金和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金缴纳情况;企业执行国家和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及履行情况;企业制定的涉及职工利益的各类规章制度;企业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依据;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
但是这项工作在实际推进中遇到很大阻力,为此,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已着手制订工作意见,研究推进策略,力争年内有60%的非公企业实行“六公开”制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最直接、最基本的各项权益。
此外,本市还将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覆盖面,力求今年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率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总数的85%,其中,实行职代会制度的非公企业达到60%以上。
转改制企业:改制坚持做到“三个必须”
转改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将是强化坚持公开制度和规范民主程序。要求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即企业改制政策、改制方案、资产评估、债权债务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都必须及时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必须依法规范职代会对改制方案的审议权和资产的监督权;凡改制方案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从而切实加强改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要通过强化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会对所属企业改制工作的前期参与和指导监督;强化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国资转让情况向职工公开,提交职代会审议;强化职代会的规范召开和民主程序的履行等三个工作环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者:滕莺莺 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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