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
2、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学院(系、所、中心)经批准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录取
1、教育部将于4月初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
2、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新生住宿
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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