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获得资质的中学校长须遵守北大在道德方面的一个基本要求: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以实名形式向北大推荐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
第四,推荐不是“撒胡椒面儿”,获得资质的中学校长不是说非得每年都得推荐学生给北大。在实施方案中,北大招生办明确表态: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所具有的资质将自动延续。
第五,绝对排斥弄虚作假。实施方案规定:中学校长所具有的推荐资质,除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外,原则上在该校长的任期内均有效。
第六,注重个人信誉,换校长就得重新申请。实施方案规定,如遇校长变更等情形,则须由新校长重新向北大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这充分体现了这项制度对中学校长个人信誉的依赖,是一个以个人信誉作保证的制度,强调校长在这项工作中的道德自我约束。
只是小规模的自主招生
按实施方案规定,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拟招收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北大本科招生计划人数的3%以内,以目前北大每年的本科招生人数来看,这项颇有锐气的创新制度,最终的招生规模约在100人左右,并且属于自主招生范畴。
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的同时,北大将继续开展进行了多年的自主招生,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招生候选人,按往年的规模,北大的自主招生候选人每年约有1000人,仍是自主招生的“大头”。
按照近日公布的《北京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明年北大自主招生仍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申请原则,由学生通过网上报名,北大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后,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通过笔试者在北大进行以综合素质考察为主的面试,最终根据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自主招生候选人,他们将在高考录取中获得北大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录取的优惠政策,如果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大当地录取分数线者,则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降10分的优惠政策。自主招生候选人中具有保送资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数据为准)的考生可以申请保送录取。
阳光公示拒绝“潜规则”
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采取阳光公示的方法,防止人们所议论的可能出现的“潜规则”、“权力寻租”等不正之风的侵袭。阳光公示的内容包括:
中学须在本校范围内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获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资格。
北大招生办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被推荐者进行面试,确定最终通过名单,该名单将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可以说,在社会呼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情形下,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有必要一试,也要有勇气一试。让我们拭目以待。 (本报北京11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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