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受新西兰驻华使馆教育处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2008-09年新西兰国际本科学费奖学金项目的选拔工作。该项目将资助中国学生在2009年1/2月或6/7月赴新西兰8所大学进行全日制本科学习。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参加本项目的新西兰8所大学的国际留学生申请网址为:
Auck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ww.aut.ac.nz/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_students/
Lincoln University: www.lincoln.ac.nz/section86.html
Massey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massey.ac.nz
University of Auckland: www.auckland.ac.nz/uoa/about/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of Canterbury: www.canterbury.ac.nz/international.shtml
University of Otago: www.otago.ac.nz/international/index.php
University of Waikato: www.waikato.ac.nz/international
Victoria University of Wellington: www.vuw.ac.nz/international
请申请人通过以上网址向各学校查询专业课程设置,及入学时间、入学申请截止日期等情况,并自行申请录取。
申请人选择学校和专业课程时也可通过新西兰教育促进会(Education New Zealand) 的网站进行查询:www.newzealandeducated.com ,欲查询课程信息,在登陆网站之后请点击courses(课程)。
以下各专业不包括在本奖学金资助范围之内:航空(Aviation)、牙医(Dental Surgery)、医学(Medicine)、验光学(Optometry)和兽医学(Veterinary Science)。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年或6个学期
(三)选派规模:7人
三、资助内容
规定学习期间的学费由新西兰政府提供,其他费用(如生活费、国际旅费、签证费等)自理。新西兰大学本科的学制一般为3年或6个学期。如果留学人员申请攻读的课程超过6个学期,本奖学金将提供前6个学期的学费,其余的学费自理。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1.申请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及永久居民。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民不应申请本奖学金;
2.正在新西兰进行学习和工作的人员不可申请本奖学金;
3.完成学业后须回到中国;
4.年龄在30岁以下(须为1978年10月20日或之后出生);
5.最后两年的高中学习(和任何高等教育)必须已在国内完成。申请人如在新西兰完成部分或全部高中最后两年学习,则不符合本奖学金申请条件;
6.高中最后一年的成绩和大学一年级成绩优秀;
7.符合新西兰8所大学的入学要求:新西兰8所大学对学习经历和英语水平等的具体要求请根据所选择的大学和专业认真查询。新西兰8所大学对学习经历的要求为:高中毕业并已在中国政府承认的大学中至少完成一年的学习。新西兰8所大学对英语水平的一般要求为:学术类IELTS考试成绩总分不能低于6.0分,且各单项成绩不能低于5.5分;TOEFL考试(纸笔考试)成绩不能低于550分,作文成绩不能低于4.5分; TOEFL考试(计算机考试)成绩不能低于213分,作文成绩不能低于4.0分;CAE (Cambridge Certificate in Advanced English) 考试达到B级;CPE (Cambridge Certificate of Proficiency in English) 考试达到C级。以上各项考试成绩有效期均为2年;
8.不得同时享受其它奖学金;
9.在国内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就读的学生亦可申请本奖学金;
10.鼓励已经获得了本项目新西兰8所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学生申请本奖学金。如果尚在与大学联络期间,申请人须在申请奖学金时出示与大学联络的最新的信函。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选派工作须贯彻“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按照“精选精派”的原则,并结合国家、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发展对相关人才培养的需要。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申请人务必于2008年10月22日(周三)之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套原件和两套复印件)寄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三)申请受理方式
该项目申请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接受理。
(四)申请材料
1.《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申请人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后提交一份。《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系统”登陆地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
3.《新西兰国际本科学费奖学金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及申请人须知 (Terms and Conditions), 下载网址:
http://www.newzealandeducated.com/scholarships/page2.html
4.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新西兰国际本科学费奖学金申请表》及《申请人须知》(Terms and Conditions),根据要求填表并提供相应的附加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按顺序分套整理并单独装订,每套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六、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先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的材料将由新西兰驻华使馆转交新西兰教育促进会 (Education New Zealand) 进一步评审。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最终通过奖学金评审的人员须自行获得新西兰有关大学的本科录取通知书。获得本奖学金并不意味着肯定会被新西兰有关大学录取。最终通过奖学金评审的人员如在2009年8月1日前无法获得新西兰有关大学的本科录取通知书,本奖学金将自行终止。
最终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9年1月/2月派出(学生也可以申请2008年6月/7月的课程),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一般不得转换专业,到期一般不得延长。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冬云 联系电话:010-66093977
传真:010-66093972 E-mail:dyzo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08年10月22日前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
2
|
10-12月
|
评审
|
同左
|
|
3
|
1-2月
|
公布正式录取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
4
|
1-2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
5
|
2009年1/2月或6/7月
|
派出
|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